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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合式悬挂起重机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
发布日期:2016年11月10日
组合式悬挂起重机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:
(1)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起重机梁的实际中心线位置偏差不应大l0mm。
(2)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的水平位置偏差不应大于5mm。
组合式悬挂起重机的质量标准检验方法:

(1)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起重机梁的实际中心线位置偏差不应大于l0mm。
(2)轨道的实际中心线对安装基准线的水平位置偏差不应大于5mm。
(3)起重机轨道跨度的允许偏差为[3+0.25](mm) 式中起重机轨道跨度(m)。
(4)轨道顶面对其设计位置的纵向倾斜度不应大于1/1000;每2m测一点,全行程内高低差不大于10mm。
(5)轨道顶面基准点的标高相对于设计标高的允许偏差为10mm。

(6)同一截面内两平行轨道的标高相对差不应大于10mm。

(7)轨道接头高低差及侧向错位不应大于1mm,间隙不应大于2mm。
(8)钢轨应与弹性垫板贴紧。当有间隙时应在弹性垫板下加垫板垫实,垫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比弹性垫板大10~20mm。
(9)桥架组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。

1)主梁上拱度(F)允许偏差-0.1F+0.4F。 F=S/1000(mm) 式中起重机跨度(mm)。
2)桥架两对角线相对差不大于5mm。

3)小车跨端轨距允许偏差为2mm,跨中轨距允许偏差在+1mm与+5mm之间。

4)同一截面上小车轨道高低差不大于3mm。